网友本人称“我在淘宝上买了东西,收货地址填写的是湖南省新邵县,申通先是错分了我的快件,将其发到新宁县,我发现异常后致电申通,申通表示为我更改到新邵县。我以为这样也就可以了,没想到更迷惑的操作出现了,更改信息的当天晚上深夜我的快件就被签收,显示的是第三方签收,我后面多次联系申通官方客服,对方语焉不详,说是调查处理。17日,申通联系我说快递确认已丢件,具体处理方案还没有告诉我。申通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客户体验,损害了客户权益”。
新华社客户端特邀法律顾问、陕西百望律师事务所王苏律师对此点评说,根据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、第二十条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,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,保障服务质量,维护用户合法权益。企业应当将快件(邮件)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。在快递服务过程中,快件(邮件)发生延误、丢失、损毁和内件不符的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,依法予以赔偿。如双方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三条相关规定,在该快递企业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,该用户有其他损失的,快递企业应当赔偿。该用户可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,或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。